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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皖1182执775号

纪成密、武佩法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明光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9
公开日期
2020-12-18
所属地区
明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纪成密;武佩法;纪其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裁判文书全文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皖1182执775号

申请执行人:纪成密,女,汉族,1974年8月16日生,户籍地:安徽省明光市,现住明光市。

被执行人:武佩法,男,汉族,1971年5月15日生,户籍地安徽省明光市。

被执行人:纪其龙,男,汉族,1964年10月7日生,户籍地安徽省明光市,现住明光市。 本院在执行纪成密与武佩法、纪其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裁定如下: 终结(2019)皖1182执77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孙怀宁

审判员  孙志勇

审判员  卞广庆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毛明悦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