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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1424破申3号

临邑顺超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破产申请审查强制清算与破产裁定书

法院
临邑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9
公开日期
2021-09-02
所属地区
临邑县
案件类型
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
审理程序
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申请审查
当事人
临邑顺超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第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第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第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第七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三条第二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七十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鲁1424破申3号

申请人:临邑顺超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德州市临邑县104国道与宿田路交界处1号房11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24768733965K。

法定代表人:乔从旭。 2019年6月28日,申请人临邑顺超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以其无力偿还到期债务且严重资不抵债为由,向本院申请进行破产重整。

本院查明,申请人临邑顺超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曾用名临邑桦超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17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地址:德州市临邑县104国道与宿田路交界处1号房1101,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3类),甲苯、丙烷、正丁烷、异丁烷、甲基叔丁基醚、异辛烷、苯、1,2一二甲苯、正戊烷、煤焦油、煤焦沥青、马来酸酐、石脑油、液化石油气、燃料油、汽油、柴油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因市场原因及资金链问题,申请人已被迫停产近半年之久,截止2019年5月,申请人资产总计10829.17万元,负债总计12918.83万元,净利润﹣943.99万元,资产负债率119.3%。

本院认为,申请人临邑顺超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其有权利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申请人具有危化品运输资质、危化品生产经营资质,具有高素质专业生产经营团队,且产品需求量大,从申请人的自身条件看,有重整的可能性。申请人注册地在临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我院具有管辖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二款、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裁定如下: 受理申请人临邑顺超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  张文义

审判员  高淑英

审判员  田 燕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赵 娟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