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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黑1282执364号

肇东市实达涂料商店申请石忠喜买卖合同执行裁定书

法院
黑龙江省肇东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9
公开日期
2019-07-15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肇东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肇东市实达涂料商店;石忠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全文

黑龙江省肇东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黑1282执364号

申请执行人:肇东市实达涂料商店。

法定代表人:李晓野,职务经理。

被执行人:石忠喜,男,汉族,现住肇东市。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肇东市实达涂料商店与被执行人石忠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肇东市实达涂料商店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9)黑1282执400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李雪野

审判员  刘伟光

审判员  刘德来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贾龙一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