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冀0105执保423号 关于潘立娜申请执行冀嘉道、河北龙道风电科技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本院于2019年06月10日立案执行,并于年月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冀嘉道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冀0105执保423号 关于潘立娜申请执行冀嘉道、河北龙道风电科技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本院于2019年06月10日立案执行,并于年月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