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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0102执3006号之一

姚铁力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8
公开日期
2019-06-30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其他案由
当事人
姚铁力

裁判文书全文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豫0102执3006号之一被执行人姚铁力,河南省嵩县。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2019)豫0102执3006号之一裁定书,于2019年06月28日向被执行人姚铁力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姚铁力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姚铁力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email protected]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69.83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桦楠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李慧茹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