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9)湘0981执528号

李虹申请万创科借款合同纠纷普通执行执行终结裁定书

法院
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8
公开日期
2019-06-30
所属地区
湖南省沅江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李虹;万创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湘0981执528号 申请执行人李虹,女。 被执行人万创科,男。 李虹申请万创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沅江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湘0981民初1734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6月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李虹与被执行人达成长期履行的执行和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 终结沅江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湘0981民初1734号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彭建华

审判员  钟明华

审判员  周普丰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李晓清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