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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皖1122执707号

常孝明、胡亮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来安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8
公开日期
2021-07-06
所属地区
来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常孝明;胡亮

裁判文书全文

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皖1122执707号 常孝明、胡亮: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常孝明与被执行人胡亮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19年4月1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给付租赁费7000元。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付款义务,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