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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闽0981民初425号

陈雄、倪允彪、上海文图商贸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福安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8
公开日期
2021-04-27
所属地区
福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陈雄;倪允彪;上海文图商贸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

裁判文书全文

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闽0981民初425号

原告:陈雄,男,1992年9月26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福安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玮,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陶冶,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倪允彪,男,1955年9月23日出生,汉族,住广西省。

被告:上海文图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崇明区庙镇窑桥村社******。

法定代表人:倪允兰。 原告陈雄与被告倪允彪、上海文图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陈雄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

裁定如下: 本案按陈雄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郑宝龙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詹 曦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