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1202执恢143号 陈加放、郭沛枝、伍雅韻、罗活生、郭小燕: 关于申请执行人陈加放与被执行人郭沛枝、伍雅韻、罗活生、郭小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中,本院定期截留被执行人罗活生的工资收入,分期偿还本案债务。2019年5月29日,申请执行人陈加放确认本案已履行完毕,并提交《执行结案确认书》。另查明,本案执行申请费已扣收。因此,本院作出的(2014)肇端法民二初字第155号民事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可办理结案。 特此通知 注:具体事宜请与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组联系,联系人:陈俊捷、李子昊,联系电话:0758-2755692,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前进南路9号,邮编526060。 来源:
(2019)粤1202执恢143号
陈加放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