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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皖11民初135号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定远县快乐老家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7
公开日期
2021-03-12
所属地区
安徽省滁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当事人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定远县快乐老家娱乐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

裁判文书全文

 {C} 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9)皖11民初135号

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商务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100000500021094K。

法定代表人:邹建华,理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姜俊,安徽信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定远县快乐老家娱乐有限公司,住,住所地安徽省定远县定城镇曲阳路**金马时代广场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5691086738T。

法定代表人:朱宝和,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程立国,该公司工作人员。 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诉被告定远县快乐老家娱乐有限公司(下称定远快乐老家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音集协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姜俊、被告定远快乐老家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程立国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音集协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停止侵权,立即从曲库中删除《好聚好散》等61部MTV音乐电视作品;2.判令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30500元;3.判令被告承担其为本案诉讼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451元,包括公证费425元、取证费26元;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佛山市顺德区孔雀廊娱乐唱片有限公司是专辑《我是传奇》《擦肩而过》的著作权人,两专辑收录了《开门大吉》等131部MTV音乐电视作品。正大国际音乐制作中心是专辑《爱的奉献》的著作权人,该专辑收录了《承诺》等65部MTV音乐电视作品。中国唱片总公司出版的《流行歌曲经典》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会员作品精选集(第二辑、第三辑)收录了6个著作权人共545部MTV音乐电视作品,其中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368部、北京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45部、北京当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7部、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1部、北京红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1部、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93部。台湾索尼音乐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是浙江文艺音像出版社出版的《索尼音乐经典金曲合辑(一)(二)》的著作权人,共收录了《倒带》等共436部MTV音乐电视作品。上述部分著作权人对本案所涉MTV音乐电视作品享有著作权。原告分别与上述所列7家著作权人(北京当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除外)签订了《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分别将其音像节目的复制权、放映权等权利信托原告管理,授权原告以其自己名义同音像节目的使用者商谈使用条件、发放使用许可、征集使用情况、收取版权使用费用,并授权原告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使用者提起诉讼。被告拒绝交纳版权使用费,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在其经营的场所内以卡拉OK方式向公众放映包括本案所涉在内的原告信托管理的MTV音乐电视作品,其行为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和原告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被告定远快乐老家公司辩称,原告不能证明被告有侵权行为,其证据不充分,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请。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对有争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综合认证。 本院

经审理查明以下事实: 佛山市顺德区孔雀廊娱乐唱片有限公司是专辑《我是传奇》《擦肩而过》的著作权人,两专辑收录了《开门大吉》等131部MTV音乐电视作品。中国唱片总公司出版的《流行歌曲经典》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会员作品精选集(第二辑、第三辑)收录了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等著作权人共545部MTV音乐电视作品,其中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368部。上述音像制品所收录的所有音乐电视作品中,包含了涉案《好聚好散》等61部音乐电视作品(详见本判决附件《涉案音乐电视作品清单》)。 佛山市顺德区孔雀廊娱乐唱片有限公司、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音集协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将拥有的涉案音像节目的复制权、放映权等权利信托音集协管理,授权音集协以其自己名义同音像节目的使用者商谈使用条件、发放使用许可、征集使用情况及收取版权使用费用,并授权音集协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使用者提起诉讼。上述授权均在有效期内。 应音集协委托的安徽信拓律师事务所的申请,安徽省合肥市徽元公证处公证员与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17年5月31日共同来到位于定远县定城镇曲阳南路百货大楼旁、一处标有“好声音KTV、金马家具城”等文字、门头标有“好声音KTV”文字的建筑物前,拍摄了建筑物的部分外观和周边环境照片三张。随后,以普通消费者身份从门头标有“好声音KTV”文字的电梯入口进入上述建筑物,乘坐电梯至四楼,在服务台刷卡付款办理开包间手续,在场所内超市进行了刷卡消费并取得分别加盖“好声音KTV”印鉴的《POS签购单》一张、《好声音KTV消费账单》一张和《好声音KTV超市账单》一张。在该店服务人员的指引下进入二楼一间标有“612”的包间内。后在包间内配置的点歌系统上查找、逐一点播了《掌纹》等246首歌曲,并进行了现场摄像和拍照。公证人员某上述过程进行了公证,其后制作(2017)皖合元公证字第7478号公证书。 另查明,音集协就其主张的侵权行为,曾于2018年1月15日以安徽中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被告向本院提起诉讼,后申请撤诉,本院裁定予以准许。本案系音集协以定远快乐老家公司为被告提起的诉讼,且分成四案起诉。音集协系社会团体法人,发证日期为2018年6月8日,有效期至2023年6月7日,业务范围为开展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工作、咨询服务、法律诉讼、国际版权交流、举办研讨、交流及与该会宗旨一致的相关业务活动。

本院认为,佛山市顺德区孔雀廊娱乐唱片有限公司和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系本案所涉音乐电视作品的著作权人。音集协基于其与上述著作权人签订的《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有权对侵犯涉案音乐电视作品著作权的行为提起诉讼。原告所举的有关著作权人、原告主体资格的证据,能够证明上述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本案中,原告所举的(2017)皖合元公证字第7478号公证书所记载的场所为标有“好声音KTV、金马家具城”等文字、门头标有“好声音KTV”文字的建筑物,进入建筑物的电梯入口的门头标有“好声音KTV”文字,其所举证的刷卡消费取得的《POS签购单》加盖的系“好声音KTV”印鉴,且签购单记载的商户名称为“安徽中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举《好声音KTV消费账单》及《好声音KTV超市账单》两份账单均为“好声音KTV”账单,且加盖的印鉴均为“好声音KTV”,均非原告所起诉的本案被告即定远快乐老家公司,被告也不认可原告所举证据,认为原告所诉与其无关。并且,原告亦无证据证明“安徽中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好声音KTV”与本案被告系同一主体或相互之间的关联性。故原告举证的证据不能证明被告定远快乐老家公司存在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原告的主张,事实依据不足,对其诉请,应予驳回。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

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74元,由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高 奎

审 判 员  王 敏

人民陪审员  宫如珍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书 记 员  吴 敬 附本案适用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附件:涉案音乐电视作品清单 歌曲名 演唱 歌曲所在光盘 备注 好聚好散 任贤齐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1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两极 任贤齐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1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一个男人的眼泪 任贤齐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1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这样也好 任贤齐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1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I feel good 任贤齐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1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冰力十足 任贤齐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1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哭个痛快 任贤齐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1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流着泪的你的脸 任贤齐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1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伤心太平洋 任贤齐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1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天涯 任贤齐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1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我是一只鱼 任贤齐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1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心太软 任贤齐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1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依靠 任贤齐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1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再出发 任贤齐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2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浪花一朵朵 任贤齐、阿牛、光良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2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我是一只小小鸟 任贤齐、李宗盛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2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那一年,这一天 任贤齐、舒淇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2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你有离开的自由 苏慧伦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2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爱上飞鸟的女孩 苏慧伦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2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被动 苏慧伦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2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鸭子 苏慧伦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2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爱上你给的痛 万芳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2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割爱 万芳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2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看见快乐对我笑 万芳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2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夜照亮了夜 万芳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2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守着阳光守着你 潘越云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3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锁上记忆 潘越云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3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天天天蓝 潘越云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3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情字这条路 潘越云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3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人 潘越云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3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无言的歌 潘越云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3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相思已是不曾闲 潘越云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3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谢谢你曾经爱我 潘越云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3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野百合也有春天 潘越云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3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最爱 潘越云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3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恋爱ing 五月天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4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时光机 五月天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4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知足 五月天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4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纯真 五月天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4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反而 五月天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4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候鸟 五月天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4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能不能不要说 五月天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4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人生海海 五月天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4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为什么 五月天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4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温柔 五月天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4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相信 五月天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4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心中无别人 五月天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4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永远的永远 五月天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5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终结孤单 五月天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5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Tears 齐豫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5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哭泣的骆驼 齐豫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5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女人与小孩 齐豫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5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橄榄树 齐豫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5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梦田 齐豫、潘越云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5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Baby Baby我最真的爱 罗百吉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5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Friday night 罗百吉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5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爱情的尽头 伍佰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6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白鸽 伍佰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6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飞在风中的小雨 伍佰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6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浪人情歌 伍佰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6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挪威的森林 伍佰 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DVD16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