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09)临兰执字第1814号 (2019)鲁1302执恢676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住所地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路58-1号,组织机构代码:。
负责人:肖邦强,行长。
被执行人:修国栋(曾用名:修建猛),男,1975年5月12日出生,汉族,住所地临沂市兰山区。
被执行人:刘怀忠,男,1970年2月9日出生,汉族,住所地临沂市兰山区。
被执行人:修建芹,男,1970年1月13日出生,汉族,住所地临沂市兰山区。
被执行人:郑西军,男,1964年11月8日出生,汉族,住所地临沂市兰山区。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8)临兰山证执字第1404号执行证书,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 现通知结案。并将被执行人修国栋、刘怀忠、修建芹、郑西军已公开被执行人信息屏蔽、已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删除,解除限制消费、查封、冻结财产等执行措施。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