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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1971执12626号

王磊、刘务杰、何健明等没收财产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7
公开日期
2020-12-16
所属地区
东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没收财产
当事人
王磊;刘务杰;何健明;王东波;唐质建;雷成龙;何被军;严昌禄

裁判文书全文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1971执12626号 王磊、刘务杰、何健明、王东波、唐质建、雷成龙、何被军、严昌禄: 关于被执行人王磊、刘务杰、何健明、王东波、唐质建、雷成龙、何被军、严昌禄没收财产执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7)粤1971刑初3209号】,判定对被执行人没收财产共计人民币61745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决定对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现向你方送达结案通知书。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本案联系人:谭添荣、邓敏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