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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0326执4859号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阳支行、谢作光银行卡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平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7
公开日期
2021-03-08
所属地区
平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银行卡纠纷
当事人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阳支行;谢作光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浙0326执4859号

申请执行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阳支行,住所地平阳县昆阳镇解放街**永泰大厦(**),组织机构代码749004855。

法定代表人:方虹。

被执行人:谢作光,男,1981年3月18日出生,住平阳县。申请执行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阳支行与被执行人谢作光信用卡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谢作光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