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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冀0825执1254号

李海鱼、陈亚董物权保护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隆化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7
公开日期
2021-03-25
所属地区
隆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物权保护纠纷
当事人
李海鱼;陈亚董;陈淑成;尹佳硕;尹志勇;张林峰;张宗英;尹名扬;尹志刚;张正;张熙;张国立

裁判文书全文

河北省隆化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9)冀0825执1254号

申请执行人:李海鱼。

被执行人:陈亚董、陈淑成、尹佳硕、尹志勇、张林峰、张宗英、尹名扬、尹志刚、张正、张熙、张国立。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李海鱼与被执行人陈亚董、陈淑成等11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陈亚董、陈淑成履行24079.68元、执行费261元,尹佳硕、尹志勇履行1605、31元、执行费50元,张林峰、张宗英履行1605.31元、执行费50元,尹名扬、尹志刚履行1605.31元、执行费50元,张正、张熙、张国立履行3210.62元、执行费50元,合计:32567.23元。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