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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1302执恢652号

梁丽、赵磊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7
公开日期
2021-04-07
所属地区
临沂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梁丽;赵磊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6)鲁1302执3055号 (2019)鲁1302执恢652号

被执行人:梁丽,男,1964年5月13日生,汉族,住山东省邹城市。

被执行人:赵磊,男,1975年11月25日生,汉族,住山东省兖州市。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鲁1302民初5006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贾国贤被执行人张磊、梁丽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全部还款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 现通知结案。并将被执行人张磊、梁丽已公开被执行人信息屏蔽、已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删除,解除限制消费、查封、冻结财产等执行措施。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