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6)鲁1302执3055号 (2019)鲁1302执恢652号
被执行人:梁丽,男,1964年5月13日生,汉族,住山东省邹城市。
被执行人:赵磊,男,1975年11月25日生,汉族,住山东省兖州市。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鲁1302民初5006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贾国贤被执行人张磊、梁丽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全部还款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 现通知结案。并将被执行人张磊、梁丽已公开被执行人信息屏蔽、已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删除,解除限制消费、查封、冻结财产等执行措施。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