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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甘0524执89号

梁必芳与王红响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甘肃省武山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7
公开日期
2019-06-30
所属地区
甘肃省武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当事人
梁必芳;王红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全文

甘肃省武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甘0524执89号

申请执行人:梁必芳,女,1976年8月15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武山县。

委托代理人(特别代理):史雪龙,男,1995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武山县。

被执行人:王红响,男,1982年11月2日出生,男,汉族,住甘肃省武山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梁必芳与被执行人王红响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梁必芳于2019年6月27日撤回了本案的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武山县人民法院(2019)甘0524执89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杜维山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李鸿娟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