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粤1402执1166号、1173号 依据梅州市梅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梅区仲院案字【2018】144号、147号仲裁裁决书,管燕玲、张志权与梅州市梅江区潮味传奇火锅店劳动争议纠纷执行案件。本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梅州市梅江区潮味传奇火锅店在梅州市梅江区万象汇SY-01栋二层2-03号铺内的财产(详见查封扣押清单),起拍价为18800元,申请人张志权、管燕玲[(2019)粤1402执1166号、1173号系列案件]申请对上述资产进行以物抵债,抵债价格为人民币18800元。两申请人同意以执行完毕结案。据此,(2018)粤1402执1166号、1173号以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