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皖1602执655号
申请执行人:陈雪,女,1977年7月21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郑州市。
被执行人:亳州亿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亳州市谯城区站前路康源商务公寓写字楼第****。 本院在执行陈雪与亳州亿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属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
裁定如下: 终结(2019)皖1602执655号的执行。 本裁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颜景雷
审判员 范心正
审判员 吕迎迎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尤 伟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