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0832执恢71号
申请执行人:董伟,男,1992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梁山县。 被执行人郭路路,男,1990年6月6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梁山县。
被执行人:张敬敬,女,1990年8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梁山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董伟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郭路路、张敬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当事人于2019年6月26日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
裁定如下: 终结(2019)鲁0832执恢7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此页无正文。
审判长 马慧颖
审判员 王成斌
审判员 王从侠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郗洪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