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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1724民初2546号

王宏葛与许红卫、王春云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巨野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6
公开日期
2020-12-31
所属地区
巨野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王宏葛;许红卫;王春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鲁1724民初2546号

原告:王宏葛,男,1983年4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巨野县。

被告:许红卫,男,1970年1月7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巨野县。

被告:王春云,女,1970年2月6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巨野县。 原告王宏葛与被告许红卫、王春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18日立案。原告王宏葛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

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王宏葛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毕洁生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田明明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