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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303执1662号

钟锦相、吴小也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6
公开日期
2021-03-10
所属地区
温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追偿权纠纷
当事人
钟锦相;吴小也;温州市联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303执1662号 申请执行人温州市联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钟锦相、吴小也追偿权纠纷一案,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2019)浙0303民初119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温州市联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4月29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强制扣划被执行人吴小也账户存款,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浙0303执1662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