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1322执988号申请执行人湖南新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李亮。被执行人陈紫嫣。被执行人曾检。本院执行的湖南新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李亮、陈紫嫣、曾检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19年6月10日立案执行,现该案经本院强制执行与被执行人李亮自动履行,该案已全部履行完毕,并交接清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来自
湖南新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陈紫嫣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新化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1322执988号申请执行人湖南新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李亮。被执行人陈紫嫣。被执行人曾检。本院执行的湖南新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李亮、陈紫嫣、曾检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19年6月10日立案执行,现该案经本院强制执行与被执行人李亮自动履行,该案已全部履行完毕,并交接清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