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鲁1728执440号 山东东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鹿建、黄丽娟、李松茂、刘翠灵: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山东东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贺鹿建、黄丽娟、李松茂、刘翠灵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山东东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债权已全部执行到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本院将对(2019)鲁1728执440号案件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李铁山联系电话:0530-712×××× 本院地址:菏泽市东明县曙光路东段邮编:274500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