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0181执2038号王克强:本院执行的王克强申请廖兴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廖兴仁自动履行,执行金额66608.5万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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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克强诉廖兴仁结案通知书
浏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0181执2038号王克强:本院执行的王克强申请廖兴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廖兴仁自动履行,执行金额66608.5万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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