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1781执433号 阳春市公安局、蓝方沐: 关于申请执行人阳春市公安局与被执行人蓝方沐行政非诉执行一案,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案义务,付清本案相关费用,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来源:百度“”
阳春市公安局、蓝方沐行政非诉执行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1781执433号 阳春市公安局、蓝方沐: 关于申请执行人阳春市公安局与被执行人蓝方沐行政非诉执行一案,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案义务,付清本案相关费用,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