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324执恢731号 吴霞、胡索达、郑雅: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吴霞与被执行人胡索达、郑雅民间借贷纠纷[原执行案号:(2014)温永执民字第498号]一案中,被执行人胡索达、郑雅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浙0324执恢731号、(2014)温永执民字第498号案件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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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霞、胡索达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324执恢731号 吴霞、胡索达、郑雅: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吴霞与被执行人胡索达、郑雅民间借贷纠纷[原执行案号:(2014)温永执民字第498号]一案中,被执行人胡索达、郑雅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浙0324执恢731号、(2014)温永执民字第498号案件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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