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8)吉0112刑初378号 公诉机关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崔志维,男,1983年3月12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区分局,农民,住长春市南关区。因涉嫌犯赌博罪,于2018年7月27日被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区分局取保候审,于2018年11月29日由本院决定取保候审,于2019年1月16日由本院决定逮捕。现羁押于长春市第三看守所。 被告人孙国良,男,1979年8月23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户籍所在地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区分局,农民,住长春市双阳区。因涉嫌犯赌博罪,于2018年7月27日被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区分局取保候审,于2018年11月29日由本院决定取保候审,于2019年1月16日由本院决定逮捕。现羁押于长春市第三看守所。 被告人刘贺,男,1984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区分局,农民,住长春市双阳区。曾因犯盗窃罪,于2007年4月19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20,000元;现因涉嫌犯赌博罪,于2018年7月27日被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区分局取保候审,于2018年11月29日由本院决定取保候审,于2019年1月16日由本院决定逮捕。现羁押于长春市第三看守所。 被告人张晓艳,女,1985年9月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吉林省榆树市,农民,住长春市双阳区。因涉嫌犯赌博罪,于2018年7月27日被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区分局取保候审,于2018年11月29日由本院决定取保候审,于2019年1月16日由本院决定逮捕。现羁押于长春市第四看守所。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检察院以长双检刑检刑诉(2018)第36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崔志维、孙国良、刘贺、张晓艳犯赌博罪,于2018年11月2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认为符合开庭条件,依法组成合议庭,决定开庭审判,于2019年1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韩子良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崔志维、孙国良、刘贺、张晓艳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7月至8月间,被告人崔志维、孙国良、刘贺利用国家正规福利彩票“快三”的开奖结果,通过建立微信群的方式,组织他人进行赌博。被告人张晓艳在明知上述三被告人通过微信群组织他人赌博的情况下,仍然为其赌博群算账,为赌博提供帮助。被告人崔志维、孙国良、刘贺的赌博流水为270,922元,非法获利5628元。案发后,被告人崔志维、刘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被告人孙国良、张晓艳被抓获到案。 公诉机关认定上述事实有如下证据:被告人崔志维、孙国良、刘贺、张晓艳供述与辩解、证人证言、书证等证据。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崔志维、孙国良、刘贺以营利为目的,通过邀请人员加入微信群的方式招揽赌客,通过竞猜游戏网站的开奖结果等方式,以押大小、单双等方式进行赌博,被告人张晓艳明知上述被告人实施开设赌博场犯罪活动,为其提供直接帮助,从中获利,其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崔志维、孙国良、刘贺、张晓艳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
经审理查明:2018年7月至8月间,被告人崔志维、孙国良、刘贺利用国家正规福利彩票“快三”的开奖结果,通过建立微信群的方式,以营利为目的,招揽赌客,以押大小、单双等方式进行赌博活动。被告人张晓艳在明知上述三被告人通过微信群组织他人赌博活动的情况下,仍然为其赌博群算账,为赌博提供帮助,从中获利。被告人崔志维、孙国良、刘贺的赌博流水为270,922元,非法获利5628元。案发后,被告人崔志维、刘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被告人孙国良、张晓艳被抓获到案。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 (一)书证 1、呈请扣押报告书、扣押决定书、现金存款单、代收罚款专用票据,证实:孙国良被扣押兴业银行卡壹张、OPPOR9S手机一部、2018年12月19日收缴赌资人民币3496元。 2、微信截图,证实:玩彩票的事实。 3、流水明细,证实:总流水270,922元、抽水子5268元。 4、到案经过,证实:被告人崔志维、刘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被告人孙国良、张晓艳被抓获到案。 5、公民户籍信息证明(摘自侦查2卷91-95页),证实:被告人的自然情况 6、刑事判决书,证实:刘贺因犯盗窃罪于2007年4月19日被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20,000元。 7、收条,证实:孙国良被扣押兴业银行卡壹张已收回。 8、情况说明,证实:孙国良的OPPOR9S手机一部,系此案的作案工具。 (二)证人证言 证人孙某的证言,证实: 2018年7月中旬左右的一天,具体什么时候我忘记了,当时我在长春的家里,崔志维给我打电话问我干啥呢。我问他咋的了,他问我这两天有没有时间,帮他看点账目(就是他当时在QQ群里计算的黑彩账目)。我说我也不明白咋整。他说把我拽进一个QQ群里,看里面的正负数对上就行。因为当时我没有时间,过了两、三天他上我家楼下了,他就把QQ群的页面打开了,并把我使用的QQ拽到这个群里了,当时这个群里有几个人,这里有个人往这个群里发输赢账目,他就告诉我里面人算完账后,再核对下是否算的准确就行。这样我给看了两天,每天早晨我起来就看两眼这个数算的对不对,没啥事时我就看着这个数目,直到晚上九点多钟才结束。这里面的人计算的也都准确,我给看了两天。后来崔志维告诉不用看了,我就退出这个群了。 (三)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 1、被告人崔志维的供述与辩解,证实:2018年7月10日左右,我和孙国良、刘贺组织黑彩赌博,就是利用吉林快三开奖的三个号码,和我们微信群的人员赌“大、小、单、双、黑、红、豹子、直选”。孙国良是我两姨哥哥,刘贺我俩是同学关系。之前我们就听说黑彩挣钱,我和孙国良就组建一个黑彩群,从其他群里拽进来四十多个玩家,这四十多个玩家也有不赌博的。我俩把玩家押的赌注(赌博的单子)发送到一个QQ群里,小艳(张晓艳)负责在QQ群里面给我们算账,刘贺就在这个群里看输赢情况,他和我一起承担输赢账目。我和孙国良还从微信群中抽水子,输赢账我和孙国良各承担25%。刘贺承担50%,就这样,我们组织这个赌博群一直持续被警察抓到。我和孙国良大约抽水子5000元左右,我们每天给张晓艳100元钱作为工钱,张晓艳负责给我们算账,孙国良给张晓艳负责开支,张晓艳给我算了大约一周的账目,开支应该是700元左右。 2、被告人孙国良的供述与辩解,证实:2018年7月份,我和崔志维利用微信建个群,我们就找来赌黑彩的玩家,利用吉林快三每期出奖号码在微信群里赌“大、小、单、双、豹子”之类的。玩家单独和我在微信上报大、小、单、双等赌注,我把吉林快三每期出奖号码发到微信群里,玩家押的号码和每期出奖的号码相同就是赢,否则就输。同时我们也建立了一个QQ群,这个群里只有我、崔志维、刘贺、张晓艳我们四个人,我跟崔志维每一期接完玩家的赌注后上报到群里,张晓艳在这个QQ群里负责算账,把每一期的输赢算出来,共我们三个人看。我们每天给张晓艳100元工钱,我们还没有给张晓艳工资呢。 我和崔志维、刘贺一起当庄摊输赢,我跟崔志维各占25%,刘贺占50%。 3、被告人刘贺的供述与辩解,证实:2018年7月份,有一次跟崔志维、孙国良唠嗑,听他俩说有一个玩黑彩的微信群,我就跟他俩说我想占点份,他俩就同意了。黑彩群是崔志维和孙国良建的,他俩也在微信群里,当时崔志维联系了一个女的(张晓艳)负责算账,同时我们又建了一个QQ群,孙国良和崔志维把在群里接的玩家押的比对输赢情况,比对后她将这些信息发到QQ群里,我们就知道每期的输赢情况了。当时我们三个人约定:由孙国良和崔志维负责接单子和抽水子,之后由我们三个共同担输赢,我自己占50%,他俩各占25%,我不在微信群里,我只在算账的QQ群里。张晓艳给我们算账,是孙国良和崔志维联系的,工资每天100元,时间是从2018年7月10日开始的,到7月26日被抓获的,中间有几天我们没有接单子。 4、被告人张晓艳的供述与辩解,证实:我给QQ昵称叫赌神的人算账来的。QQ昵称叫赌神的人把彩民赌法和金额在群里面告诉我,开奖结果出来之后我根据规定好的算法进行计算,把输赢的结果和金额发送到群里,而且赌神负责给我开支每天100元。这个群是2018年7月10日开始,一直到7月26日,中间有几天没有用我算账,还没有给我开支,就案发了。 以上证据经庭审举证、质证,四被告人无异议,查证属实,可以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
本院认为,被告人崔志维、孙国良、刘贺以营利为目的,通过邀请人员加入微信群的方式招揽赌客,通过竞猜游戏网站的开奖结果,以押大小、单双等方式,利用微信群进行管理,在一段时间内持续组织网络赌博;被告人张晓艳明知上述被告人实施开设赌博场犯罪活动,为其提供直接帮助,从中获利,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
公诉机关指控上述被告人罪名成立,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应予支持。崔志维、刘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系自首,孙国良、张晓艳如实供述,当庭自愿认罪,对其均可以从轻处罚。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罪】、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自首】、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如实供述】、第二十五条一款【共同犯罪】、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第五十二条【罚金的裁量】、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第六十四条【追缴违法所得和没收财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孙国良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月16日起至2020年11月15日止。) 二、被告人刘贺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月16日起至2020年10月15日止。) 三、被告人崔志维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月16日起至2020年8月15日止。) 四、被告人张晓艳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月16日起至2019年11月15日止。) 五,对被告人孙国良、刘贺、崔志维、张晓艳四被告人的非法获利5628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依法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 六、对被告人孙国良使用的作案工具OPPOR9S手机一部,依法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七份。
审 判 长 王 崇
人民陪审员 李德文
人民陪审员 张志斌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书 记 员 曹雪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