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豫9001执4622号
申请执行人:李永文,男,1964年8月22日出生,汉族,住济源市。
被执行人:宗云和,男,1959年4月6日出生,汉族,住济源市。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永文与被执行人宗云和合伙纠纷一案中,李永文于2019年6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9)豫9001执4622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赵 攀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黄盼盼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