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1329执1373号新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新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与马瑞鑫为行政处罚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4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00元,其中本院已于2019年6月25日将该款转付给新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至此,新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豫1329行审126号行政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审判长 张朝风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钮强忠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
新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新野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1329执1373号新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新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与马瑞鑫为行政处罚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4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00元,其中本院已于2019年6月25日将该款转付给新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至此,新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豫1329行审126号行政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审判长 张朝风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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