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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1329执1373号

新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新野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5
公开日期
2019-06-27
所属地区
新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行政
当事人
新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裁判文书全文

新野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1329执1373号新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新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与马瑞鑫为行政处罚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4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00元,其中本院已于2019年6月25日将该款转付给新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至此,新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豫1329行审126号行政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审判长  张朝风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钮强忠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