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0602执2394号 陈某某、姜某某: 本院执行的陈某某申请姜某某责令退赔一案,经被执行人姜某某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000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审判员 黄永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李 暾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
陈某某、姜某某责令退赔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0602执2394号 陈某某、姜某某: 本院执行的陈某某申请姜某某责令退赔一案,经被执行人姜某某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000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审判员 黄永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李 暾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