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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0723执1079号

周世香与李好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5
公开日期
2021-04-07
所属地区
江苏省灌云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周世香;李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全文

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苏0723执1079号申请执行人周世香,女,1985年8月11日出生,汉族,住灌云县。被执行人李好,女,1989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灌云县。申请执行人周世香与被执行人李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周世香于2019年6月25日达成和解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法14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

裁定如下:终结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2018)苏0723民初438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葛海涛

审判员  牛 刚

审判员  梁 亮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李旻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