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豫0727执1099号
申请执行人:于同堂,男,1953年8月20日生,汉族,住河南省封丘县。。
被执行人:封丘县宏基伟业混凝土有限公司。住所地:封丘县回族乡后荆乡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270969305350.
法定代表人:杨化祥,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岳建国,河南舜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本院在执行赵守胜申请执行杨兴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按照(2019)豫0727民初1210号民事判决书,2019年6月17日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撒回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9)豫0727执1099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丁士阔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贾翠翠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