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皖1802执1224号 我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张迪荣与被执行人陈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宣城市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21日作出的(2018)皖1802民初6446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按法律文书规定的内容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3月7日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故本案以和解长期履行终结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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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迪荣、陈庆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皖1802执1224号 我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张迪荣与被执行人陈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宣城市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21日作出的(2018)皖1802民初6446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按法律文书规定的内容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3月7日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故本案以和解长期履行终结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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