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内容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0)渝0236执950号
申请执行人:重庆环恒钢结构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万州区渝东钢材市场内**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1MA5UN4LR4F。
法定代表人:邓兴均,总经理。
被执行人:重庆油橄榄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住所地重庆市奉节县公平镇青政社区****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6MA5UGCXK7W。
法定代表人:苏刚贤,总经理。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重庆环恒钢结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重庆油橄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所有的设备设施正在被政府收购,政府正在协调,协调收购完毕后将款项打入本院案款账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20)渝0236执950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陈劲松
审 判 员 赵明灯
审 判 员 舒 涛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 陈天敏
书 记 员 周 敏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