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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渝0236执655号

朱远友与重庆草堂煤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5
公开日期
2021-04-22
所属地区
重庆市奉节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劳动争议
当事人
朱远友;重庆草堂煤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全文

文书内容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渝0236执655号

申请执行人:朱远友,男,汉族,生于1973年3月5日,住重庆市奉节县。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重庆草堂煤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奉节县汾河镇白水村3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675926081X2。

法定代表人:毛丕宏,总经理。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朱远友与被执行人重庆草堂煤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现在申请人自愿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21渝02**执655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陈劲松

审 判 员 赵明灯

审 判 员 舒 涛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 陈天敏

书 记 员 周 敏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