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1121执519号奉君:本院执行的被执行人奉君罚金一案,经被执行人奉君自动履行,执行金额0.5万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来源:百度“”
奉君罚金一案普通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
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1121执519号奉君:本院执行的被执行人奉君罚金一案,经被执行人奉君自动履行,执行金额0.5万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