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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7102执160号

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段建忠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5
公开日期
2019-06-27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追偿权纠纷
当事人
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段建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全文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鲁7102执160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市**泰州二路**。

法定代表人:申林杰,总经理。

被执行人:段建忠,男,1957年8月31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段建忠追偿权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

本院认为,撤销执行申请是申请执行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9)鲁7102执160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陈鲁敏

审判员  郑 阳

审判员  刘 磊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孙士凯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