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9)陕0524民初86号

梁瑞荣与乔义斌,乔永斌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合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5
公开日期
2019-06-28
所属地区
合阳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梁瑞荣;乔义斌;乔永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陕西省合阳县人民法院 陕西省合阳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陕0524民初86号

原告:梁瑞荣,男,19XX年X月X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612XXXXXXX********,汉族,居民,住陕西省渭南市XX镇XX市场市。

被告:乔义斌,男,19XX年XX月X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610XXXXXXX********,汉族,居民,住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

被告:乔永斌,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610XXXXXXX********,汉族,居民,住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

原告梁瑞荣与被告乔义斌、乔永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8日立案。

原告梁瑞荣于2019年6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梁瑞荣申请撤诉,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梁瑞荣撤诉。案件受理费6130元,减半收取计3065元,由原告梁瑞荣负担。审  判  长      李  键

人民陪审员      马  烈

人民陪审员      王培军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  记  员      王瑞荣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