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苏0506执573号朱凤军、李文、翁金根、仲娟:朱凤军、李文申请执行翁金根、仲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38833元,执行费483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自行履行完毕。至此,朱凤军、李文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苏0506民初714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朱凤军与李文、翁金根、仲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苏0506执573号朱凤军、李文、翁金根、仲娟:朱凤军、李文申请执行翁金根、仲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38833元,执行费483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自行履行完毕。至此,朱凤军、李文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苏0506民初714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