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鲁1002执3047号 申请执行人江德军与被执行人威海凝鑫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七案,申请执行人依据威海市环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予以立案执行。 执行中,案外人(系被执行人财产占有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现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故威环劳人仲案字【2018】第468-1号至-6号仲裁调解书、威环劳人仲案字【2018】第317号仲裁裁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