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图们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吉2402执175号
申请执行人:图们市广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地址图们市新华路**。
法定代表人:孙德伟,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季向友,男,1970年6月2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图们市。 申请执行人图们市广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季向友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吉2402民初21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图们市广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标的额151740元及利息。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采取了下列执行措施: 一、2018年4月1日,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李光名下财产进行查询; 二、2018年4月8日,向被执行人季向友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风险提示; 三、2019年4月30日、6月17日,被执行人季向友共自动履行200000元; 本案被执行人季向友自动履行177601元,其中借款本金150000元、利息22032元、迟延履行债务利息1303元、执行费2526元、诉讼费1740元。剩余22399元分配到(2019)吉2402执175号案件。 现申请执行人图们市广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同意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图们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吉2402民初21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内容已执行完毕。 本通知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