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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辽0882执467号

李怀富、杨恩军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3
公开日期
2019-12-13
所属地区
大石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李怀富;杨恩军;孟秀杰

裁判文书全文

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辽0882执467号申请执行人李怀富,男,1951年2月28日出生,汉族,住大石桥市。被执行人杨恩军,男,1966年5月27日出生,汉族,住大石桥市。被执行人孟秀杰,女,1968年9月28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怀富与被执行人杨恩军、孟秀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杨恩军、孟秀杰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经合议庭评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院(2018)辽0882民初5659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长  曹洪军执行员  陈继生执行员  董佳才执行员  吕洪波执行员  孙海涛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肖 楠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