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19)鲁0687民初2850号
原告:张某1,男
法定代理人:于某,女
委托诉讼代理人:冯杰,海阳市行村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张某2,男 原告张某1与被告张某2抚养费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29日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本文书内容不公开。
审判员 王 忠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赵新娜 微信公众号“”
张某1与张某2抚养费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19)鲁0687民初2850号
原告:张某1,男
法定代理人:于某,女
委托诉讼代理人:冯杰,海阳市行村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张某2,男 原告张某1与被告张某2抚养费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29日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本文书内容不公开。
审判员 王 忠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赵新娜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