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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冀0828执1049号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立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张世洁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3
公开日期
2019-07-11
所属地区
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立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张世洁;于百顺;张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全文

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冀0828执1049号申请执行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立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木兰中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28063121467D。被执行人张世洁,男,1990年9月1日出生,蒙古族,农民,住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被执行人于百顺,男,1971年7月16日出生,汉族,市民,住河北省围场县。被执行人张生,男,1957年10月29日出生,满族,市民,住河北省围场县。关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立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张世洁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冀0828民初1177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5月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立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我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冀0828民初1177号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窦永海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李红旭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