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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0602执30号

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吴明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3
公开日期
2020-03-31
所属地区
鹤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吴明文;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豫0602执30号 关于申请人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吴明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发生效力的(2018)豫0602民初110号民事判决书,已依法网络扣划被执行人吴明文银行账户537.31元,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吴明文交款现金8566.96元,共计9104.27元现本案全部执行完毕,本案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