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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内2502执36号

张树果与锡林浩特市亚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3
公开日期
2020-07-02
所属地区
锡林浩特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当事人
张树果;锡林浩特市亚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第二款

裁判文书全文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内2502执36号

申请执行人:张树果,女,汉族。

委托代理人:杜子林,男,汉族。

被执行人:锡林浩特市亚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印巧玉。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树果与被执行人锡林浩特市亚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张树果依照(2017)内2502民初4539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法院执行由被执行人为申请人办理锡林浩特市SOHO国际现代城小区1号楼518室的网签手续。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查明,涉案房屋已于2018年1月17日因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锡林浩特市亚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证债权文书一案由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查封,涉案房屋的权属现不能确定,因此无法办理网签手续,待房屋权属确定后,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锡林浩特市SOHO国际现代城小区1号楼518室的房屋权属确定后,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依丽娜

审判员邓燕

审判员杜鹏勇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琪    哈    日    木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