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苏0324执758号
申请执行人:张玮,男,1986年2月13日生,汉族,住睢宁县。
被执行人:王龙豹,男,1990年9月24日生,汉族,住睢宁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玮与被执行人王龙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申请。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9)苏0324执758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张尊敬
审判员 李 欢
审判员 周柯柯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魏海峰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