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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0506执2884号

任达秀与善鼎宇商务信息服务(苏州)有限公司、章亚竞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2
公开日期
2020-12-02
所属地区
苏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任达秀;善鼎宇商务信息服务(苏州)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款

裁判文书全文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苏0506执2884号申请执行人任达秀,女1966年2月21日生,汉族,住贵州省施秉县。被执行人善鼎宇商务信息服务(苏州)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508MA1MEMDC6R,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丽丰商业中心******。

法定代表人:章亚竞,居民身份证号码职务。章亚竞,男1989年9月22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汉族,住江苏省泰兴市黄桥申请执行人任达秀与被执行人善鼎宇商务信息服务(苏州)有限公司、章亚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2019)苏0506民初3134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善鼎宇商务信息服务(苏州)有限公司、章亚竞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善鼎宇商务信息服务(苏州)有限公司、章亚竞银行存款人民币191126.00元。

二、不足之数,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李跃辉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徐春艳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