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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2323执120号

王天助与朱晓华、李成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牟定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2
公开日期
2020-07-16
所属地区
牟定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王天助;被执行人朱晓华;李成伟

裁判文书全文

牟定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云2323执120号申请执行人王天助、被执行人朱晓华、李成伟:王天助与朱晓华、李成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75897.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75897.00元,其中,贷款172900.00元,案件受理费2997.00元(利息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本院已于2020年6月12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王天助。至此,申请执行人王天助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云2323民初1158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审判员  杜昌华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徐丽花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