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望奎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黑1221执373号申请执行人李国良,男,1946年5月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望奎县。被执行人李术申,男,1956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望奎县。本院在执行李国良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李术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李国良申请撤回执行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准予撤回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9)黑1221执373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钱立军
审判员 尉静宏
审判员 孙 超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张 旭 来源:百度搜索“”